姜二爺初到酒泉便發(fā)了話:肅州有罪官員,若向他坦誠罪責并戴罪立功,可酌情從輕發(fā)落。但這些人把他的話當耳旁風,以為肅州是他們的地盤,以為法不責眾,以為姜二爺肯定會死在他們手上。但姜二爺命大,硬是逃過了大小數(shù)十次行刺、暗殺和下毒,兩年后扔好好站在這里。這是步槍繼
《不要試圖殺死一朵黑蓮花
》《我以文章斬鬼神
》《掌門豈是池中物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四部長篇小說《靈植仙王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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